作为老乡同在一条街道做生意,本应该珍惜缘分、互帮互助,但却因琐事大打出手。近日,铜山法院圆满和解执结这样一起侵权纠纷案件,避免了矛盾激化。

 

丁某与何某本是外地老乡,同在徐州铜山区某镇做生意。20115月,因丁某老婆在何某店门前招揽顾客,引发何某老婆不满,随后二人发生争吵并动手,何某闻讯后见自己的老婆吃了亏,随即持两把菜刀至丁某店中将毫无防备的丁某手部砍伤。受伤当日,丁某被送往当地医院进行治疗,当地公安局对何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1110月,丁某与何某因赔偿事宜协商不成闹上法庭,铜山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何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丁某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共计5000余元。

 

一个月以后,因被告何某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原告丁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铜山法院执行法官分析此案后认为,被执行人何某在当地做生意多年,具备履行能力,如果其恶意拒执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应该很容易执结。但经过走访调查,执行人员得知何某是个火爆脾气,加上还在气头上,如果强制执行容易产生过激行为,问题解决的关键还在于化解矛盾。随后,执行人员多次上门和被执行人何某进行谈心,从出门做生意的不易谈到和气生财的道理,并指出恶意拒执将要面临的法律后果。随着谈话的深入,被执行人何某态度逐渐缓和,表示愿意与申请人丁某达成和解。2011126日,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和解,被执行人何某一次性给付赔偿款5200元,其余利息及迟延履行金申请人丁某自愿放弃。至此,案件得到成功执结,丁、何两家也冰释前嫌,安心做起了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