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签订合同不规范导致维权难的危害及对策
作者:曹胜 发布时间:2013-01-08 浏览次数:1126
近年来,仪征法院在民商事案件审理中发现,因企业不重视书面合同的规范签订、管理,不注意对关键条款的把关,导致企业在诉讼中处于被动,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司法保护。
一、现象及危害
1、企业不重视书面合同。企业对规范严谨的书面合同普遍不够重视,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出于轻信对方、规避法律或超出经营范围等原因,不签订书面合同。诉讼中,仅能提供借条、收条、供货单等简单证据。
2、合同过于简单难以有效约束行为。普遍存在约定过于简单,仅约定价款等基本事项进行,而无管辖权、时效、附随义务、风险转移、中止等条款,合同关键性的权利义务约定不明。
3、不严格审视对方提供的合同。为达成交易贸然签约,对于对方提供的条款条文、基本信息、违约责任等怠于审查,在交易中出于不利地位,发生诉讼后,面临过于苛刻的合同要求,甚至出现对方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不实的情况。
4、企业对合同管理的疏漏。销售人员(部门)在签约中修改合同条款,未能及时将信息反馈给企业;对于盖有企业印章的空白合同疏于管理;不严格按照合同的序时进度进行履约管理,疏于对即将到期的债权债务的梳理和管理。
5、合同难以反映真实交易情况。不按照合同履行义务或交易;仅通过电话或口头约定变更合同,不及时变更合同条款或签订补充协议。合同过于简单,导致一些加工承揽、装饰装潢等合同,因证据不足被视为买卖合同,难以还原交易的真实情况,而不同合同的举证责任、归责原则、法律适用等完全不同,导致其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维护。
二、建议对策
1、加强合同签订的专业指导。企业应当重视签订合同在交易过程中的重要作用,通过聘请法律顾问、咨询专业意见等方式,加强对关键条款的审核,切实规范合同签订。
2、强化规范合同管理。企业应当建立对合同的进行严格管理规范,加强对销售人员(部门)签约的管理,建立合同的提示和流程节点管理制度。
3、严格按照合同交易。强化企业在合同指导下交易的意识,充分发挥合同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及时变更和补充合同,减少纠纷的产生,确保交易得到合同有效保护。
4、加强合同履行中证据收集和保护。对于一些难以在合同中约定和反映的内容,应当注意合同过程中的证据收集和保全、第三方见证、回函回电往来等,形成有效的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