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拾得青花瓷瓶 竟是女婿造的炸弹
作者:李金宝 发布时间:2013-01-08 浏览次数:340
只因夫妻不和妻子回娘家不归,丈夫为了泄愤竟用青花瓷瓶制造了一枚“土炸弹”放置在岳母家门前,将清晨出门的岳母炸伤。1月7日,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以爆炸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章成国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章成国因脾气粗暴与妻子性格不合经常发生家庭矛盾而导致感情不和。后来,其妻赵某因难忍丈夫章成国的打骂,一气之下回了娘家。章成国去找了几次,不但没带回妻子,还被岳父岳母数落了一番。为此,章成国恼羞成怒,心里产生造“炸弹”报复泄愤之念。今年秋天,他在瓷器店购买了一只青花瓷瓶,又到商店购买了鞭炮、AB胶、炸药、手电筒灯泡等物品,私自装配爆炸装置,放入青花瓷瓶中,用手电筒灯泡的钨丝作为爆炸装置上引爆装置的代用品,于今年10月2日20时趁黑夜无人看见之机,放置在岳母家的门前。岳母清晨打开院门时看见自家门口摆放一只花瓶,心中十分诧异:“是谁把这么漂亮的一只大花瓶放在我家门前?” 她见四下无人,便上前弯下腰来看个究竟,并伸手在花瓶里外摸了摸。这时,该爆炸装置发生爆炸,造成岳母双下肢前侧广泛性小点状皮肤破损,右大腿软组织挫伤面积超过15CM及两处软组织创口长度均超过1CM,伴右小腿异物留存,该损伤已构成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章成国用爆炸方法报复他人,危害公共安全,致一人受伤,虽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亦已构成爆炸罪。据此,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