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汪法院:16条司法服务意见见证城市发展
作者:郑菊 发布时间:2013-01-08 浏览次数:324
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被国家确定为国家级资源枯竭城市,省政府对贾汪区转型发展寄予厚望并专门出台文件支持。贾汪法院在区委领导下,快速反应,融入全区奋斗目标,经过周密调研、结合实际,制定《关于为建设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示范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提出16条具体可行的司法保障和服务意见,为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献策献力。
重点包括保障和服务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建设。在贾汪物流园区、港口码头、潘安湖景区建立司法服务站,贴近一线提供司法服务。
保障和服务农业现代化建设。依法保护和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及林权流转、转让、出租等过程发生的案件,促进“三农”健康发展,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保障服务融入主城区环境建设。服务好棚户区改造、道路和小街巷改造、小区环境综合整治等工程,妥善审理融入主城区过程中出现的房屋拆迁补偿、拆迁安置、土地征收、房地产开发等矛盾纠纷等。
保障和服务“徐州生态修复先行区”建设。依法支持和保障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重点治理工作,服务好潘安湖湿地生态修复工程,支持采煤塌陷地生态修复,依法审理涉及环境污染的民事、行政案件,为政府科学合理决策提供服务,设立环保合议庭等。
保障和服务和谐贾汪建设。按照“平安贾汪”“法治贾汪”创建“的要求,严厉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以及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保障经济社会有序运转。
2012年底,在法院优质司法服务保障下,贾汪区喜获国家旅游局评定“中国休闲小城”美誉,标志着产业、城市、生态和社会“四个转型”发展的阶段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