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阳法院行政庭徐云方庭长应该市国税局的邀请,在该局举办的干部冬训班上,为该局200余名国税干部作了《税务执法相关问题》的授课讲座。

 

徐庭长首先简要介绍了丹阳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职责和今年行政审判工作基本情况;运用行政庭审理的一则案例分析了税务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如稽查局执法主体资格和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的效力等等;着重解读了《行政强制法》施行后对税收征管工作产生的重大影响,在税务机关实施的税收强制措施和税收强制执行方面,《行政强制法》的许多规定填补了《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税收稽查工作规程》制度上的空白,细化完善了税收执法程序,解决了税收行政强制效率低、执行难等问题;但与此同时,《行政强制法》与《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法律条文之间存在一些冲突,在税收执法中应当准确适用法律;建议税务执法人员尽快适应新法律的规定,充分运用这部法律有效履行职责,强化税收行政强制的执行力度,同时自觉约束行政权力,严格依法办案,避免发生违法行为。

 

该市国税局副局长吴宏军主持培训,认为这次学习培训对防范和化解执法风险有了更深的认识,增强了税务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