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法院落实多举措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作者:王波 常文金 发布时间:2013-01-08 浏览次数:323
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实施庭审“三同步”、庭审网络直播和裁判文书上网工程,推行当事人当场评议庭审制度,开通“12368”诉讼信息语音查询系统,进一步增强了审判工作透明度。建立法院开放日制度,定期邀请社会各界群众参观法院审判场所、旁听庭审378人次。贯彻司法民主原则,认真做好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工作,从全市社会各界聘请新一届人民陪审员38名,全年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陪审率达99.5%,居镇江法院系统首位。
关注民生解决民困。对赡养、追索劳动报酬、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涉及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民生案件,在立案、审判和执行环节开辟“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执”。结合开展“三解三促”活动,建立法官与社区“一对一”结对联系制度,组织干警走访镇(街、区)和社区215次,深入企业服务269次,慰问、帮扶困难群众172人次。加强司法人文关怀,全年共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80余万元,发放执行救助资金21万元。
不断完善便民机制。加强诉讼服务网络建设,在全市8个社区建立了集法律咨询、诉调对接、巡回审判、信访接待等四项功能于一体的固定的诉讼服务联系点,指派法官定期驻点服务,在全市初步形成了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镇(街、区)诉讼服务站和社区诉讼服务联系点“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网络。开发区法庭作为镇江市唯一一家基层法庭被省高院确定为首批“省级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