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建湖法院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强化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规范法官司法行为,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努力开创全院工作新局面。

“四项制度”:一是学习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学习培训,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和重要工作部署,发挥他们既是监督员,又是宣传员的作用;二是双向联系制度。为特约监督员开通院长、纪检专项联系电话,畅通信息渠道,使问题得到及时反映;三是督查督办制度。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邀请特约监督员列席旁听庭审活动,加大司法监督的透明度;四是列席会议制度,对特约监督员反映的有损法院形象的重大问题,邀请特约监督员列席院有关会议,迅速作出恰当的处理。

自实施特约监督员“四项制度”以来,该院案件质量明显提高,审判作风明显改进,连续三年,没有发生因案件质量造成重大涉诉上访现象,法院的形象和公信力得到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