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泰州讯:325,中央电视台《道德观察》栏目对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故意杀人案进行了专题报道。

案件发生于200616,朱某的儿媳在医院产下一唇颚裂男婴。朱某见男婴先天性残疾,担心别人嘲笑及家庭无力承担治疗费用,遂于当晚9时许,瞒其家人将该男婴弃于城郊偏僻的某公园外。次日上午,该男婴被公安巡逻人员发现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审理中,法院充分考量了朱某遗弃婴儿并致其死亡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明确成活婴儿作为一个个体,在法律上应当享有基本的人权保障;朱某主观上放任婴儿的死亡,属于间接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丢弃男婴的行为并致其死亡;综合案发时偏僻的地理位置、一月份温度较低的气候状况,以及被告人的供述等因素,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该案判决后,朱某没有上诉。

中央电视台《道德观察》栏目得到该案的相关信息后,认为此案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教育意义。现在全国唇腭裂的儿童超过2000万,每1000个新生儿里就有1-2个患有唇腭裂。这种病不仅严重影响到这些儿童的正常生活,也影响了他们所在的家庭。如何使遭遇这样不幸的家庭正确地看待不幸,勇敢地面对生活,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朱某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和愚昧的思想断送了一条鲜活的生命,通过这个案例,对相似遭遇的人们也是一种警示,告诫他们尊重生命,不要再走上类似朱某的犯罪道路。同时,也唤起社会上对这些唇腭裂儿童以及他们家庭生活状况的关注与关心。

近年来,海陵法院高度重视司法宣传工作,通过电视等大众传媒对大案要案和有典型教育意义案件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普及法律常识,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树立人民法院与法官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先后有十多档节目在中央电视台、江苏卫视、泰州电视台播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