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325,在新沂法院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被执行人王某将自家门前违章搭建的猪圈自行拆除,并在申请人张某的帮助下在院子里重新搭建了崭新的猪圈。而张某家的拖拉机三年来第一次开到自己院子里,张某高兴得拉着执行法官的手说道:“三年了我第一次走得这么畅快”。

王某与张某系一墙之隔的邻居,张某在东王某在西,张某家东面是一处水塘,因此王某家门前的道路是张某的必经之路。2003年王某在翻建房屋时在门外搭建猪圈,四米多宽的路被占了两米多,平常通行勉强可以。20043月张某家购买一辆拖拉机后两家矛盾就此产生了,由于猪圈占道,张某的拖拉机无法开进家,每天就停在一百多米以外的路边,既不安全同时也影响过往车辆通行。张某多次找到王某协商让他将猪圈拆除方便通行,但王某拒不拆除。经过村委会、司法所、派出所多次调解无效。20062月张某起诉王某排除妨碍,法院判决后,王某仍未履行,张某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考虑到农村有在门墙建猪圈的习惯,没有简单的强制拆除,而是多次找到王某做其思想工作。执行法官发现王某家院子比较宽大,完全可以将猪圈建在院内,于是建议王某在院内从新搭建猪圈,经过多次工作,王某接受了法官的建议,325,张某用自家的拖拉机为王某拉来建筑材料,并帮助王某在院内重新建了三间崭新的猪圈,两家三来的矛盾就此得以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