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无锡南长法院以规范化建设发展年为契机,紧扣中院褚红军院长在全市法院执行人员岗位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以十项制度为载体,全面提升新一年的执行工作水平,争创“执行工作持续良性发展”法院。

执行分权制度。南长法院率先在全市基层法院成立了执行局综合科、执行裁决科和执行实施科,使裁决权和实施权彻底分离,同时与中级法院执行局的机构设置保持统一,以便于工作开展。执行异议和复议,必须由裁决科办理,以起到真正制约和监督的作用,切实防止分权制约机制流于形式。

执行规范制度。以“双争一创”活动为切入点,以建章立制为手段,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执行管理。开展执行大练兵,人人争当业务能手、技能标兵等活动,加强各类基础台帐的建立、完善,根据院《执行工作流程管理规定》加强对执行人员所办的每一案件的监控,对不符合流程管理的行为坚决予以处罚,通过换人执行、扣除办案件数等手段督促执行人员严格按照流程管理的要求办案。

三、执行公开制度。实行执行案件信息化管理,全部执行案件均录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每隔30天向申请人通报案件执行进展,以动态的过程争取申请人的信任和理解。设立执行工作征求意见箱,建立案件的回访和听取意见等制度。

积案清理制度。建立执行积案台帐,对中止执行、终结执行等案件,一案一表,专人负责管理。逐案分析未结原因,动态掌握积案中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进行分类梳理,制定有针对性的执行方案。对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的案件采取中止、终结执行时,要有相关组织的证明及查找财产后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相关材料。

五、执行宣传制度。积极、有效地利用中院的《执行进行时》司法宣传平台,要求各科每月报送案件不少于1件,并将执行人员参与报道活动和个人业绩相挂钩,给予适当奖励。下达调研硬指标,各科每月信息调研均不能少于2篇,否则年底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执行局于每年四、五月召开执行理论研讨会。

六、执行廉政制度。针对民诉法修改后,诉讼标的级别管辖的变化,加强廉政教育,以助理纪检监察员制度、党风廉政监督员制度、党风廉政例会制度、巡回警示教育制度、廉政承诺制度、廉政述职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廉政档案、警示谈话制度等多层次、全方位的制度促管理,管理促廉政,廉政促公正。

七、专人负责制度。查询本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和内、外网案件信息录入由专人负责。执行法官手中发放了统一的表格,以便梳理财产线索汇总至专职的执行人员,每逢周四集中由专职人员前往各大银行、房产管理处、车管所、工商局等部门进行查询、冻结及划拨。案件信息由专人负责每天每件输入,确保执行案件信息全面、及时录入。

八、执行威慑制度。采取公布被执行人名单、在被执行人居住地张贴执行公告、新闻媒体曝光、债务人警示教育大会、限制高消费及出境、24小时执行承诺、执行110等方式威慑心存侥幸的被执行人。南长法院率先在全市范围内采取对拒不履行调解或和解协议的被执行人进行罚款处罚的措施。

九、执行联络员制度。在辖区内聘请75名街道、社区干部担任执行联络员,建立覆盖全区的区、街道、居委三级协助执行网络,充分发挥执行联络员在协助执行中的地域、人缘优势。定期举办执行联络员培训班,加强对他们的执行业务指导和培训,以便促使其在协助法院完成法律文书送达、查找财产、钝化矛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建立执行联络员台帐以及典型事例的宣传制度,扩大教育宣传影响力和覆盖面。

十、执行联动制度。根据省法院与公安、工商、税务、建设、金融等九个单位的联合发文,落实文件精神,发挥好联动机制。加强与本辖区各大银行、工商局、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的日常沟通和协作,争取相关部门的理解和配合,为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