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法院四项措施应对再审程序修订后对法院工作的影响
作者:郭文呐 发布时间:2008-03-26 浏览次数:857
本网苏州讯: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将于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修订后《民事诉讼法》。民诉法修订稿出台后,法院即向全院干警发放修改后的法律条文,鼓励干警自学,同时要求各业务部门把民诉法的学习和讨论纳入工作安排。针对此次的审判监督程序修改幅度较大,审判监督庭会同立案庭把学习新法作为近阶段一项主要工作,专门听取专家讲解,系统分析新法施行后有可能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制定详细的预案机制,确保法官能够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
二是加大对新法的宣传力度,指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权。及时更新立案大厅的法律规范宣传板和电子触摸屏相关内容,印制新的再审程序传单,供当事人参考。加大对申请再审当事人的诉讼指导,对不理解的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释法,解开疑惑,抚平情绪,确保当事人能够知晓并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三是加大对再审案件的清理,及时排查和解决潜在矛盾。4月1日后,基层法院将不再受理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案件,对此,太仓法院对已受理的再审案件加大审理力度,努力化解纠纷,妥善处理,尽量减少再审案件积压,努力在新法实施前清理现存再审案件,确保不把矛盾上交上级法院。同时对可能引发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案件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减少中院受理再审案件的压力。
四是加大涉诉信访工作力度。修订后民诉法实行了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提级审查,有可能引发涉诉信访数量上升。为此,太仓法院给信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对信访工作要常抓不懈,对一些影响较大的信访案件,实行院领导亲自接访,听取汇报;重大案件要会同有关部门、地方干部一起到纠纷发生地了解情况,做当事人的息诉罢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