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法院行政庭四项举措改进审判作风
作者:邹晓琴 发布时间:2008-03-25 浏览次数:550
本网宿迁讯:行政庭以院里开展的“严肃庭审纪律,改进审判作风”专项教育活动为契机,结合实际,制订四项措施,改进审判作风。
一、增强工作责任感,树立规范司法意识。
结合廉正司法示范庭活动,提高审判人员的工作责任心,端正工作态度,改善工作作风,杜绝工作中的粗心大意和敷衍应付的心理。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审判水平。
新时期的行政审判工作对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具备精湛的业务技能,而且要具备和谐发展的大局观念。要处理好敏感复杂的疑难案件,审判人员除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班外,还要积极自学,在实践中提高。
三、完善庭审程序,提高庭审能力
继续坚持以庭审为中心,加强对庭审制度的改革与创新,提高当庭认证能力和庭审驾驭能力,从而提高庭审的质量和庭审效率,彰显人民法院的公信力。
四、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
严格按照最高院规定的格式书写裁判文书,语言简明流畅,注重对认证和法律适用理由的分析与论证,增强逻辑性和说理性。为了充分发挥合议庭的功能,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实行判决书会签制,即判决书由承办人拟稿,合议庭其他成员核稿,审判长签发,经审委会讨论的案件由院长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