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洪泽法院开庭审理一起不服烟草专卖管理行政处罚案。与此前庭审不同的是,“原、被告”双方当事人是由洪泽县烟草专卖局选送的5名干部职工担任。虽然是一场模拟开庭,但法官的威严、法庭的庄重丝毫不逊于真实的案件庭审。

  法庭上,“被告”对作出的没收非法运输烟草并处罚款的处罚决定提供了相关的证据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双方当事人主要围绕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分别进行举证、质证,并展开激烈辩论。

  “被告”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通过近一个半小时庭审,法庭当场作出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几次针锋相对的攻击,让我着实后怕,依法查明事实、谨慎适用法律、规范执法行为我们还应该做的更好。”第一次坐在法院庭审“被告”席上的烟草专卖局代理人说。

  “当了一回'原告'才知道,行政相对人为什么对我们的处罚决定不服,今后我们要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

  本次庭审选取了淮安市烟草系统中经常发生、且易成讼的行政处罚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增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及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在审判结束后,洪泽法院行政庭庭长吴克成对庭审进行了点评,并结合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中就行政主体规范执法、预防败诉等开展了专题讲座,受到了与会的烟草系统干部职工三十余人的欢迎,此次普法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