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外机产生噪音废气 影响他人生活被判拆除
作者:魏本亮 发布时间:2016-09-07 浏览次数:531
现在城市中高楼林立,有的住户在每个房间里都安装空调,空调外机安装不当,致使废气排入邻居房间,噪音影响生活,空调所有人仍有拆除义务。近日,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该起排除妨碍案件,判决房屋所有人刘某立即拆除违规装置的空调外机。
原告黄某诉称,原告于2014年购买了位于市中心的一套房屋,与被告房屋联排相对。2015年6月,原告发现被告安装一台空调,外机安装位置正对原告窗户,因违规装置空调机,该空调机排风口对着原告房间窗口,空调开启时,废气必然直接排放至原告房内,且外机工作产生噪音,严重损害原告家庭的身心健康,给原告的生活造成极大的不便。为此,原告曾多次与被告协商,但均协商未果,故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拆除违规装置的空调机。
被告刘某未到庭,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及证据。
法院另查明,涉案房屋原所有人为另一人所有,2015年被告刘某才购买了涉案房屋,并安装空调。2015年8月30日,物业公司曾以乱挂空调机影响业主为由发送整改通知书,要求房屋所有人将空调机放回指定机位。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我国物权法八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物权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不动产相邻人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不能侵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被告所有房屋的空调机排风口对着原告房间窗口安装,致使该空调开机时,废气排放到原告房间,并产生噪音,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