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亭湖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
作者:洪少锋 发布时间:2011-12-07 浏览次数:329
盐城亭湖法院近日成功调解了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经过法院主持调解及当事人的积极配合,保险赔偿金终于以最优的方式进行了赔付。
6岁小男孩吴某,与姐姐吴某某出生在响水县的农村家庭。可幸福家庭却接连受到致命打击,先是父母感情不和离异,生母离开了一双儿女,不久之后单身父亲又因交通事故身亡抛下懵懂无知的孩子们,孩子的爷爷负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没有多久却又撒手人寰,姐弟俩只能由叔叔、姑姑轮流抚养。可是残酷的命运仍没有放过他们,当吴某寄放在叔叔的朋友家时,却不慎掉进茅坑,结束了年幼的生命,只留下6万元的身故保险赔偿金。然而,由于生母再婚、叔叔姑姑无权领取保险金,保险公司慎重起见一直未能赔付该笔赔偿金,最终男孩的家人诉至本院。
在了解案情后,案件承办人将男孩的生母、姑姑、叔叔及保险公司等当事人召集起来,释明相关法律,并进行了真情沟通,最终生母、叔叔、姑姑均表示将该笔赔偿金作为男孩姐姐吴某某的抚养费,由保险公司赔付到法院,由男孩姑父领回。
男孩的悲惨命运不由得让人叹息。
人民法院的温情调解则又为人间添了一段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