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未同居丈夫外不归 妻子诉离一审判支持
作者:潘振飞 发布时间:2011-12-07 浏览次数:270
双方自由恋爱,双方自愿登记结婚,并为办理结婚仪式筹划,未料妻子要求丈夫去看购买的商品房时,大梦初醒,丈夫便失去音讯。近日,射阳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小李与小张本是同学关系,双方自由恋爱,并自愿登记结婚,双方家庭共同出资筹划购买商品房,据小李称丈夫告之她房子已经订了,举行结婚仪式时就能拿到现房,也曾带女友去工地看房,但要求丈夫拿出合同时,丈夫多次搪塞。期房要到期时,妻子要求丈夫一同去看房后,丈夫电话再也打不通了,也失去了音讯。妻子到商品预售处了解才知,丈夫根本没有购买房屋,妻子多方找寻丈夫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与丈夫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虽系合法婚姻关系,但双方未实际同居生活,且丈夫离家出走无音讯,且妻子现在离婚态度坚决,故可确认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本院依法予以支持。遂判决原被告离婚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