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邃的夜色固然美丽,但是在这夜色下,一些犯罪分子利用夜幕的掩护将黑手伸向夜行独行的女子。近期,清浦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专门深夜抢劫独行女的案件。

  案情回顾:2015年11月底,被告人刘某、赵某因缺钱合谋深夜抢劫独自行走的女性。两名被告人从2015年11月底至2015年12月3日期间,晚上一有时间便从本市清浦区xx大街刘某暂住处步行出发寻找目标伺机下手。2015年12月4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刘某、赵某至淮安市清浦区xx东路与xx大街交叉口时,遇到独自步行的朱某,即决定对其实施抢劫。两人先是绕到朱某身后,在观察周围没有人的情况下由被告人刘某回头夺下朱某的挎包、手提袋,并喝令朱某交出手机,朱某被抢后当即大喊救命,两被告惊慌失措,一边威胁朱某“再叫就掐你”。一边落荒而逃。案发后查明,被告人刘某、赵某共抢得挎包、手提袋各一个、手机一部,现金人民币13元、化妆品、衣服。经鉴定,被抢手机价值人民币1289元。

  审理结果:被告人刘某、赵某以暴力、胁迫的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刘某、赵某共同故意犯罪。考虑到被告人刘某、赵某案后均认罪、悔罪,酌情均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判处被告人刘某,赵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官提醒:深夜独行一定要注意安全,特别是女性最好结伴而行,避开一些人少且昏暗的小路。否则,极易成为犯罪分子下手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