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怀疑妻子朱某在外与男子张某有染,丈夫刘某遂找张某核实,见面后两人言语不合,刘某盛怒之下用刀将张某刺伤,酿成一起血案。近期,清浦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罪。

  案情回顾:2016年3月,因怀疑妻子朱某与被害人张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被告人刘某遂找到张某要个说法,后张某约其在淮安市清浦区xxx路淮安市第xx人民医院xx分院门口见面。当晚双方见面后因言语不合,被告人刘某遂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匕首向张某左后腰部位刺了一刀,致张某左侧肾脏破裂。经查,被告人刘某在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其与被害人张某也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并支付了赔偿款,且取得被害人张某的谅解。

  审理结果:被告人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考虑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且刘某也积极赔偿被害人张某的经济损失,并取得张某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刘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宣告缓刑。据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处被告人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法官说法:本案中刘某教训是惨痛的。其心情可以理解,但其行为不可取。在现实生活中,夫妻一方是否与第三者有不正当关系,不能仅凭个人臆断,而要靠事实证据来证明。即便是确有其事,也应当多一些理智,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像刘某这样一时冲动,在事情没搞清楚的情况下便用刀将人刺伤,导致自己成为阶下囚的行为殊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