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开发区法院“六项措施”强化“诉调对接”基础工作
作者:许高峰 发布时间:2008-03-21 浏览次数:673
本网南通讯:南通开发区法院在审判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加强“诉调对接”基础工作,不断提升“诉调对接”工作业绩和水平,使人民法院解决纠纷能力和服务大局的能力得到显著提高,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公正、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建立调解网络。“诉调对接”办公室与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交警部门、劳动争议仲裁委、工会、村镇辖区居委会建立调解网络,形成“诉调对接”互动机制。
二是指定专人联络。“诉调对接”办公室指定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担任联络员,负责与调解中心及辖区内的调解员进行日常事务联系,协调工作中的问题,帮助调处中心规范工作程序,完善接待、登记、处理制度,正确制作调解笔录和文书。
三是开通咨询热线。“诉调对接”办公室向辖区调处中心及民调人员开通咨询热线,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确保“诉调对接”的质量和效率。
四是编制联络名册。将“诉调对接”办公室、调处中心及辖区内的调解人员名单、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制成联络名册,确保联络畅通。
五是建立联席会议。定期与调处中心、交警、工会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工作例会,通报情况,总结经验,分析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对策、落实措施。
六是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将民事案件审判信息及涉及人民调解协议案件信息及时向调解员或调处中心反馈,做好双向反馈沟通工作,反馈率必须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