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扎实做好审判管理工作 进一步促进案件质量提升
作者:黄玉宝 张鹏银 发布时间:2008-03-19 浏览次数:653
本网徐州讯:睢宁法院始终注重把提高案件质量作为审判管理的重中之重,强化从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的监督和管理,通过不懈努力,近年来,该院案件质量指标数据综合考评一直处在全市领先水平。
一是加强流程预警管理。该院自2005年实行网络审判流程管理以来,一直注重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做到对即将违反规定的案件预期警示、督办制,把问题处理在萌芽阶段。如建立“四项案件”期限预警制度,根据承办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确定恢复时限,提前3天向承办人发出催办通知,督促承办人及时恢复审限,避免出现随意中止、变更、延长审(执)限情况的发生。
二是强化庭审过程考核。近年来,该院每年对每位法官至少开展一次庭审观摩考核活动,通过庭审观摩评议,规范庭审行为,提高审判人员驾驭庭审能力和庭审质量。该院严格对照庭审观摩的评分标准,从庭前准备、语言表达能力、质证认证能力、驾驭庭审能力、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等方面考核。
三是做好裁判文书质量管理。该院近年来着重做好以判决形式结案的案件裁判文书质量管理,要求承办法官在撰写裁判文书时,要着重阐述案件判决理由,用词规范朴实,制作 “老百姓看得懂”的裁判文书,特别强调,对于“败诉方”的败诉理由一定要阐述翔实,使其能够真正明白其败诉在什么地方,为什么败诉,看后心服口服。同时要求每一以判决形式结案的法律文书一律做到由庭长审核,分管院长把关。
四是坚持案件质量监督评查。该院一直坚持“以评查促质效”做法,由审管办质评组逐月对全院所审、执结的全部案件,从实体、程序和卷宗装订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对于在案件质评中发现的问题,质评组都会及时向有关业务庭和承办法官反馈,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并及时通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是强调审判责任追究。该院一直坚持对被发回改判和再审案件进行重点把关评查,成立重点评查小组,由分管院长直接领导并参与评查,对每一重点评查案件都进行集体讨论,然后方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对被最终认定为差错案件的,实行案件质量“问责制”,严格按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扣罚。并将上述情况作为法官业绩考核、奖惩、评先和晋职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