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领导办案蔚然成风
作者:董正远 发布时间:2008-03-19 浏览次数:550
本网盐城讯:大丰法院为解决人少案多的矛盾,强化合议庭和法官职责,改革院、庭领导工作方式,将过去审案以法官为主改变为法官与院长、庭长共同办案的工作机制,同时也将领导办案进行细化形成制度,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这一制度的实施,改变了法院领导按行政方式审批案件的做法,理顺了案件审批、流转程序,充分发挥了院长、庭长作为法官的示范指导作用。
去年以来,该院院长、庭长参加合议庭及主审案件达2000件,占全院收案数的50%,其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南阳庭、西团庭、三龙法庭、刘庄法庭的庭长、副庭长办案数均占全庭收案数二分之一以上。
该院院长、庭长亲自参加案件审理工作这一工作机制的有效运作,不仅强化了合议庭和法官职责,而且带动了全院审判人员执法水平的整体提高,实现了“审者判、判者审”的执法要求,使院长、庭长对审判工作的指导、监督更为透明具体,案件质量和效率得到明显提高。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都有了长足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