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谢谢你们了,我要把这面锦旗亲手送给你们。”操着湖北口音的刘老汉紧紧地握着执行法官的手。日前,申请执行人刘老汉终于全部拿回了自己的钱,特地从湖北赶来致谢。

 

2010330日,67岁的刘老汉作为卖方与被告人王某等人签订了船舶买卖合同,约定余款61万元分6个月付清。半年过去了,被告并没有履行合同。武汉海事法院判决被告王某等人支付原告61万元船款,并赔偿原告10万元损失费。

 

原告申请执行后,响水县法院收到武汉海事法院的委托执行函,同时申请执行人刘老汉也千里迢迢来到了响水县法院。他一见到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便急忙讲述自己的遭遇,夹杂着湖北方言的普通话并不好懂。法官耐心地听他说完后,表示自己会尽快尽好的办理该案,请刘老汉放心,先暂住在响水。第二天一早,执行法官联系刘老汉时,才知道前一晚他不幸遇到车祸,好在没受重伤,正在县医院接受治疗。执行法官一方面多次看望受伤的刘老汉,一方面迅速开展该案的执行工作。当日便找到了被执行人,进行积极调解,后调解不成,遂前往各银行、房管所和车管所,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房产以及两辆轿车进行查封。被执行人得知情况后,主动找到执行法官和申请执行人,同意还款,并当场向刘老汉道歉。当事人双方经过和解,最终达成了分期还款的协议。事情很快得到了解决,于是就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这起合同纠纷案也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