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虎丘区法院“一二三”机制提高审判水平
作者: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03-17 浏览次数:908
本网苏州讯:为进一步强化审判流程管理促进审判质效的提高,苏州市丘区法院建立起“一二三”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审管办相应的组织、调查、质询、协调、监督等职权,跟踪督促案件审判全过程,审判管理工作取得了连续两年在全市法院名列第一的好成绩。
一是建立“一套”业绩档案。为所有一线办案法官建立了审判业绩档案,把每个案件的基本情况、一审和二审处理结果以及是否上访等情况登记在册,作为衡量审判业绩的重要依据。
二是每月实施“两次”通报。每月进行两次全院通报,分别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和当月的申诉、信访情况进行公示,促使干警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三是考核实行“三个”挂钩。将每位法官的审判质量与效力记载入个人业绩档案,并明确与业绩评定挂钩、与奖励惩罚挂钩、与干部任用晋升挂钩,促使工作积极性和司法能力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