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日前,昆山法院推出廉洁司法新举措,在争创“廉洁司法示范庭”活动中创造性地设立“廉洁司法示范庭”奖励基金,探索建立惩戒与激励并举、纪律约束与经济奖励挂钩的新机制,进一步激发干警在廉洁司法方面争先创优的工作热情,努力形成大力弘扬公正司法、廉洁司法、司法为民的司法正气氛围

该院专门成立开展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领导小组,通过争创“廉洁司法示范庭”活动,形成廉洁司法的长效监督机制,以此推动廉政制度建设。设立奖励基金是争创“廉洁司法示范庭”活动的一项内容,为此该院专门制定了具体的申报、考核及奖励办法,“廉洁司法示范庭”奖励基金采取分季提取、年终奖励的方式运行,从每季度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奖中提取10%作为“廉洁司法示范庭”奖励基金,并按照具体的评选程序,由“廉洁司法示范庭”领导小组在年终对各争创部门进行统一考核,予以奖励。

2008年是江苏高级人民法院开展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工作的第一年,昆山法院积极部署落实开展争创“廉洁司法示范庭”的各项活动,在年初签订两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后,为使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具体化,结合实际工作,制订了全院开展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活动实施意见的,各部门又逐级把各项廉政规定与本部门工作特点和实际结合起来,制定出了部门内部创建活动的具体计划,签订部门负责人和部门干警“廉洁自律承诺书”,切实做到责任有人负,工作有人做,活动有着落,确保创建活动逐级负责、逐级落实、逐级监督检查,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