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扬州讯:日前,扬州广陵法院召开党组会,认真贯彻“主动、经常、深入”的工作要求,提出七项措施,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

一是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指导工作。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是搞好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要自觉地把各项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之下,切实增强主动性、自觉性,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指导工作,积极争取人大的重视、关心和支持。

二是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活动和视察法院执行工作现场,增加司法工作透明度,充分保证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意见能落到实处。

三是主动走访各级人大代表。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在经常、主动、深入上下功夫,坚持落实工作报告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向人大报告法院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主动走访,主动汇报。

四是专题汇报法院工作。针对人民群众关注、事关法院改革发展建设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主动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汇报。

五是主动听取代表建议。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询问人大代表的建议,认真落实人大意见,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六是主动反馈,认真落实建议和提案。对人大转来的建议、提案、信件,做到高度重视,认真落实,逐一书面报告办理结果,主动回访,确保民意畅通,保证人大的监督落到实处。

七是重大事项、案件及时主动报告,争取人大支持监督。紧紧围绕大局开展工作,重要工作、重大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及时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请示、汇报,反映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在党委、人大的统一领导下妥善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