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今年3月,苏州市金阊区法院推出了《关于组织开展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院长姜玲在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这一工作举措时说,这是金阊法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制度化、定量化、过程化的重要步骤,今后将根据实施意见继续积极开展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活动,从而使金阊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举措得到进一步提升。

为了加强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监督,金阊法院把联络人大代表工作、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以制度保障的形式确定下来,并以定量化措施促进实施意见的落实,做到“三定期”,定期请人大代表来法院视察工作,听取工作汇报;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来法院旁听各类案件的公开开庭;定期召开案件评议会倾听人大代表对庭审的意见。通过人大代表对法院视察工作、旁听庭审、信访处理、廉政监督等方式,使法院接受人大监督形成过程化,以取得实实在在的监督效果。

一年来,已有数十名人大代表先后旁听了金阊区法院的公开庭审,并对法院工作进行了视察。代表们纷纷指出:法院组织人大代表旁听和视察活动,变事后的被动性监督为事中的过程化监督,把人民群众对公开审判的知情权和人大代表对法院的监督权有效地结合了起来。可以说,在这样过程化的监督中,人大代表能动地实施监督职能与人民法院自动接受监督制约,有利于促进两方面双向落实监督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