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法警大队13年无事故
作者:董正远 赵世锋 发布时间:2008-03-13 浏览次数:589
本网盐城讯:坚决执行上级的命令,严格履行法警职责,一切为了审判安全,这是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13年前成立时立下的一条队规。13年来,该院法警大队值庭4399次,押解被告人5387人次,执行拘留、拘传3456次,配合执行刑、民、商事案件4433件,临时、紧急出警234次,配合公安工作132次,全部做到严格司法、文明司法,无一起安全隐患,更无事故发生。
该队成立以来,一贯注重政治、业务学习,做到既提高法警的政治素质,对打牢与审判密切相关的业务基础。全队在处警时,发挥了“招之即来,来之能战”的警卫职能。13年来,法警大队从未发生有警不出、指挥不灵的现象和涉枪涉弹涉械的事故。每当接到出警任务,无论是开庭押解被告人、执行拘留拘传,还是配合执行案件或其他公务处警,该队都要对具体案件的当事人,案件涉及到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作出详细分析,制定好防范预案。
该队自成立以来,无一人违法违纪,先后8人次立功、多人次受省市表彰,该队先后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是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是全省优秀法警大队,是省司法警察工作标准单位、司法警察工作示范单位,囊括四次全市法院司法警察技能比武团体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