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常州讯:312,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法官吕福清办公室,个体经营户陈黑小拿着吕法官刚刚转交给他的一张215万元的现金支票激动地说到:“以前常听别人说官司难打钱难要,而现在我亲身感受到了官司好打钱好要。我这起案件从立案到拿钱只跑了三趟就解决问题了,谢谢吕法官公正办案”。也许大家不知道,陈某的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当初开庭时,被告还没到庭。

陈某去年卖给常州某建筑公司下属一项目经理部价值215万元的石子。在对方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日期付款后,陈某1月份将常州某建筑公司告上了法庭。天宁法院受理此案后,215正月初九)上午930分开庭审理该案。可是开庭后被告迟迟不到庭,吕法官于是电话与被告取得联系,被告称公司还在春节放假期间。吕法官考虑到原告在外县市,往来法院不方便,于是安排其先回去,告诉他法院会尽快联系被告并做好该案的审理工作。

原告回家之后,吕法官紧接着与书记员一起来到了常州某建筑公司(已电话预约),向该公司负责人说明情况后,不知情的该公司负责人对没有参加法院的开庭表示歉意,对法官上门工作很是感动,当即表示,等单位正式上班后派人到法院解决此事。该负责人同时表态,只要合同证据材料清楚,欠款事实成立,他们一定配合法院履行还款义务。

34,常州某建筑公司在了解相关情况,派人到法院核对证据材料,对所欠款项没有异议 ,随后在法官的主持下签收了调解协议书,表示将在10日之内付清欠款。311,常州某建筑公司将215万元欠款以现金支票的方式 送到天宁法院吕法官手中,吕法官随即与原告陈某取得了联系,陈某于12日拿到了全部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