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华山人民法庭倾注全力服务“三农”,因地制宜实施为民、便民、利民诉讼措施,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和谐审判,不断延伸审判职能,努力形成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一是加大调解和解力度。该庭运用“四调法”,将调解和解工作贯穿于诉讼过程始终,实行全程调解,即抓焦点、化矛盾,做好庭前调解;明事实、析责任,做细当庭调解;慎判决、重效果,做足庭后调解;查线索、制预案,做活执行和解。通过采取以上方法,不仅做到了案结事了,而且实现了案结事好。今年以来,该庭调解结案率达86.5%,自动履行率达87.9%

二是充分发挥巡回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上门受案、立案,对涉农案件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做到快立、快审、快结,节约了农民当事人的时间,节省了农民当事人的诉讼费用,减轻了农民当事人的诉累。

三是加强对民调工作业务指导。人民法庭指定一名副庭长经常到所辖三镇参与调解并指导,对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及时提出建议意见。并且,采取集中培训与专项辅导相结合的方法,队所辖乡镇民调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培训专项法律知识和法律实务,有力地提高了民调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

近年来,该庭在审判工作中积极化解矛盾,实现了“三无”,即无发回改判案件、无缠诉案件、无信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