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严格范司法鉴定委托工作
作者:张慎超 发布时间:2008-03-12 浏览次数:682
本网徐州讯:日前,邳州法院对司法鉴定、评估、拍卖委托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新思路。该院认为部分受托机构往往存在操作程序不规范、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受托工作、出具的鉴定结论或拍卖报告审查、校验不严,质量有待提高、首次拍卖成交率过低及对待未交费的当事人态度不当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该院提出四项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资质审查。对已入围法院的所有中介机构再次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并要求各中介机构在提交的入围申请书及年度工作报告中予以说明。
二是严格程序要求。进一步明确证据材料的交接及会见当事人等环节的操作程序,杜绝程序违规现象。
三是强化反馈机制。要求受托机构在接受委托后及时反馈相关情况,积极与法院鉴定科、案件承办人协调处理委托事项中所遇到的问题。
四是探索引入考核机制。不定期对受托机构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入围《名册》的重要依据,督促其按时限按要求完成并提交鉴定结论、公告、拍卖(流拍)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