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大丰法院南阳法庭在办案中坚持立案前说诉、审理时说理、判决后说法的“三说”机制,自2004年以来,共审结各类诉讼案件1863件,调解撤诉案件1308件,判决555件,连续5年无缠诉上访案件。

该法庭5年坚持立案前说诉,即在立案时用通信方式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提示诉讼风险、引导、帮助当事人正确行使诉权。审理时说理,在审理中正确掌握释明权限,对案件法律关系、案件证据形式和实质、案件情况定位以及适用法律问题进行充分分析说理,以促和解。判决后说法,对审理时说理调解无效应当为判决的案件。在宣判后对当事人及旁听群众就具体适用法律及理由进行有效释明,以求胜败皆服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赢,受到当事人的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