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委让法院吃上“定心丸”
作者:肖天存 发布时间:2008-03-11 浏览次数:698
本网常州讯:财政专项补助法院办案经费;科技法庭建设债务由财政帮助偿还;审判大楼改扩建工程于2009年列入计划启动建设;同意设立中级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
由于诉讼费下调及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实施后因级别管辖调整导致中级法院诉讼收入大幅下降、办案经费严重不足的问题,始终是悬在新一届中级法院领导班子心中的一块大石头。如今,江苏省常州市中级法院党组心中的这块石头终于落地了。
新年伊始,常州中院院长姜洪鲁带领党组一班人深入调研,对当前和今后法院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摸底,并于
对于常州中院提出的科技法庭债务的偿还、法官编制增加及少年审判庭设置等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市委当场拍板。
??市编委同意常州中院设立独立建制的少年案件综合审判庭,并配备相应的人员职数,作为市中级法院的内设机构,与其他庭、处、室平级。
??常州中院智能化科技审判法庭于去年竣工并投入使用,由于近年来原材料涨价及科技含量要求高等因素,建设过程欠下一笔基建债务。市委决定,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研究,通过财政予以解决。
??鉴于近年来法院人员编制紧与案件数量逐年上升的矛盾比较突出,市委同意由市有关部门及时向省有关部门汇报沟通,积极帮助常州中院增加法官编制。
当前困难解决了,今后法院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怎么办?常州市委的决定打消了法院干警的疑虑。对因诉讼收费办法及级别管辖制度改革将导致的法院办案经费不足、法院党组准备列入议事日程的审判办公大楼改扩建资金缺口及干警待遇等与“钱”有关的问题,市委都明确由市财政一一落实解决方案。
??财政专项补助法院办案经费。考虑到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施行减少了法院诉讼费收入,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实施后,由于级别管辖调整,常州中院的诉讼费收入还会减少,可能造成法院办公办案经费不足,市委同意对常州中院按今年实际预算执行,不足部分由市财政全额补足。
??确保审判办公大楼改扩建工程开工。常州中院审判大楼于1996年投入使用,原有的建筑面积和办案设施远远不能满足新形势的办公办案需要。市委决定由市发改委和法院共同研究,作为交钥匙工程,于2008年制订出审判大楼改扩建方案争取立项,并于2009年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启动建设。
??进一步落实从优待警政策。为切实提高法官的政治待遇,加强法官职业地位保障,市委同意尽快解决常州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的设置问题,对科级干部编制适当从宽,同时还研究落实了从优待警政策的其他有关问题。
“市委对法院提出的要求,件件有答复,件件落实到位。眼前的事立即办,今后的事承诺办。这下我们不用为人财物犯愁了,可以把全部精力投入到谋划法院发展上去了。”常州中院院长姜洪鲁高兴地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