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委政法委书记王友富要求各级领导身体力行支持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
作者:余增明 赵德刚 发布时间:2008-03-11 浏览次数:605
本网淮安讯:“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依法行政,支持和保障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这是江苏省淮安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王友富在日前召开的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求。
多年来,淮安市委十分重视法院工作。早在2002年便以市委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工作的决定》。2006年,中央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决定》后,淮安市委根据中央和省委要求,及时下发了贯彻意见,并将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市委《意见》情况作为市委每年的重点督查事项。各级党委政府不仅努力为法院解决干警职级待遇、办案经费保障、基本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困难,还努力为法院公正司法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王友富指出,做好新形势下法院工作,加强和改善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是关键。各级党委要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全面加强和改善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新形势下法院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些影响法院工作的重大问题,支持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领导和推动法院贯彻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县(区)委要经常听取法院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法院工作,指导和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研究解决司法活动中的倾向性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增强法制观念,尊重和履行司法机关生效裁判,维护法律的尊严。要从法院工作的实际出发,确保并逐步加大对法院工作的投入,特别是要解决好基层和第一线的保障问题。要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坚持组织原则和党性原则,带头依法办事,带头依法行政,支持和保障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支持和帮助法院抵御、克服影响公正司法的各种干扰,消除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本位主义的影响,决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不做违背原则和法律的事情,不干扰法院正常办案,不为当事人打招呼说情、递条子和随意干涉法院的内部职能业务。要教育广大党员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支持法院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努力为法院严肃公正司法创造一个良好的司法环境。要加强舆论引导工作,正确把握舆论监督,既促进公正司法,又维护法院整体形象,维护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