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法院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优秀执法单位”
作者:孙海雷 周爱霞 发布时间:2008-03-10 浏览次数:740
本网盐城讯:近日,射阳法院民二庭被县委县政府评为2007年度“优秀执法单位”。
2007年,射阳法院民二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该庭法官主动走访企业,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问题,帮助他们化解企业运行中的风险。数十次外出为射阳县企业的债权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有力地支持了企业发展。慎重、稳妥做好企业破产案件审判工作。去年共为破产企业解决争议标的额35300万元,盘活存量资产5400万元,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