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近日,邳州市法院经过调研,针对去年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同比增长300%以上的形势,在具体分析案件增长成因的基础上,采取积极措施化解结案压力。

一是加强风险告知,提示当事人理智诉讼。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和新的《劳动合同法》的颁布,降低了诉讼维权成本也导致劳动争议案件出现一些非理智诉讼。邳州法院在该类案件在立案前注重多做当事人思想工作,寻求多渠道解决纠纷的途径。立案后在送达的第一时间,展开对原告或双方进行询问、沟通,讲明法律规定,帮助其分析诉讼的时间、精力等成本。通过这些工作,一部分当事人在开庭前达成了调解协议或撤诉。

二是加强与立案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合作,明确不予受理案件范围。针对缴纳社保、福利分房、退休金核定等目前未纳入劳动争议诉讼解决途径的纠纷进行调研后,立案部门与业务部门及时沟通,力争做到在立案之初就与劳动者释明,或是依法作出不予受理裁定,此举节省劳动者的时间、精力,也节省了司法资源。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该院针对劳动争议案件目前在法律适应还不够健全,难以把握的现状,组织骨干力量,成立专门合议庭,加强对劳动争议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探讨,组织专题调研,培养专家型法官。

四是果断采取先予执行和财产保全措施。劳动者一方申请先予执行和财产保全的大幅上升。为避免单位为逃避责任而故意拖延诉讼的情况,该院果断采取先予执行和财产保全措施保护劳动者利益。一些恶意诉讼的单位在本院采取措施后主动撤回了起诉,促使了迅速结案。

五是加强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业务沟通。邳州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发现,仲裁委员会对退休后索要在职期间工资、涉及仲裁时效争议等几类案件大多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这使得劳动法规定的仲裁前置程序功能降低。为此,该院建立了与仲裁委员会就交换意见、探讨法律适用的长效机制,理顺了仲裁与诉讼的关系。

六是加强对用人单位指导。对于疑难案件调解、在诉讼中和判决后对用人单位不规范用工行为的告知、提示,积极约见用人单位负责领导直接沟通,有效的增大了此类案件的调解成功率。同时,为减少此类案件背后的潜在诉讼,该院还通过司法建议、庭审、判决释明对用人单位不规范用工行为提示,减少同类案件发生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