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2007年,大丰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十分关注由农村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不断加大此类案件的调解力度,努力探索多种调解方法,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和谐共建工作,有效化解了大量农村邻里矛盾,维护了农村建设的稳定。一年来,该院调解此类案件40余起,调解结案率达91%,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为大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该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注重创新,大胆尝试,针对邻里纠纷的不同矛盾程度,采取相应的方法调解,让村民邻里间的矛盾纠纷到法院止步,邻里关系到法院重建。一是实行圆桌互动调解法,对一次偶发型邻里纠纷案件,由于彼此矛盾较浅,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同坐一张圆桌,给双方当事人营造一种心平气和的理智氛围,在心理上拉近双方当事人的距离,先由法官简要说明案情及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双方当事人客观实际的阐述自己的想法和要求,并认真倾听对方的意见,让双方当事人在彼此尊重、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二是实行威望说服调解法,对多次琐事型邻里纠纷案件,由于彼此矛盾纯属斗气、较真之类,双方没有什么深仇大恨,法官在调解案件时,通过阅卷、电话询问、就地走访等调查形式,了解双方当事人矛盾的关键所在,寻找调解的突破口,向双方当事人充分阐述刑事案件发生的原因、因小失大的利害关系及刑事责任等,并有针对性地聘请在群众中有很高威信,公道正派的老党员干部以及其它基层组织的权威人士担任特邀调解员,协助法院调解,进行说服教育,疏导当事人正确处理邻里纠纷,共同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三是实行全程深入调解法,针对常年积怨型邻里纠纷案件,由于彼此矛盾较深,考虑村委等基层组织已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进行庭前、庭中、庭后的全程化的调解,组织庭前调解工作主要是进一步了解案件发生的真实原因、双方的心理状态、被告人家庭经济状况及双方在赔偿问题上的分歧等,针对分歧,对症下药。加强庭审调解功能,通过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庭审举证质证等庭审程序的展示,利用庭审严肃、威严的法律氛围,让被告人及其亲属明白自已的责任及赔偿被害人损失对其从轻量刑的法律规定,让被告人主动认罪服法承担责任,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让被害人亲属能清楚被告人应承担的责任大小,能客观实际的提出自已的赔偿要求,不会漫天要价,故意刁难。抓紧庭后调解时机,在坚持自愿合法的调解前提下,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让双方当事人能充分宣泄自已的不满和对抗情绪,打好最后的心理攻关战,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积极宣传国家关于刑事案件的调解政策,引导双方当事人以此案为鉴,积极配合案件调解。 

由于调解方法得当,2007年该院涉及邻里纠纷的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未发生一起投诉、上访、上诉,矛盾化解率100%,有力地促进了大丰新农村建设的文明和谐发展,为大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力争当苏北第一县(市)的宏伟目标的实现作出一定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