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打造死刑案件“铁案”工程
作者:顾建兵 发布时间:2008-03-04 浏览次数:499
本网南通讯:“死刑案件,人命关天,要适用极为严格、审慎的审理程序,把每一个死刑案件都办成‘铁案’”,这是南通中院刑庭所有法官的心愿。近年来,南通中院在开展死刑案件的审理工作中,牢固树立铁案意识,坚持程序公正和人权保护并重,正确适用法律,实行“五级把关”,得到了上级法院及地方党委的充分肯定和高度称赞。
该院对死刑案件的庭前准备程序非常重视。要求案件承办人严格遵守庭前准备规程操作。对可能判处死刑的被告人,充分保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对指定辩护的,及时与市法律援助中心取得联系,指定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律师为被告人辩护,同时给出必要合理的时间,督促辩护人及时阅卷,并对辩护人的必要调查提供帮助支持。联络司法警察、证人、鉴定人等人员,妥善解决人犯的看押、候审,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等事项作出安排,形成审前预案。及时通过院电子公告栏、张贴公告,将案件的审理日期、审判组成人员、审判地点、案由等审判信息向社会各界公开,凡是涉及死刑案件各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做到准确、及时。有些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还邀请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以公开促公正、公开促公信、公开促质量。
该院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就死刑案件的证据规格统一了意见,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该院采用的证明标准一直严于普通的刑事案件的标准,不但要求证据间做到排除合理怀疑,而且还需做到铁证如山,要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取证程序、取证内容、庭审举证等方面做到合法有效,尤其是证据与证据间的关联性、逻辑性,不能存在瑕疵,必须排除一切合理的怀疑。同时,对每一起死刑案件均实行交叉阅卷制和承办人、合议庭、庭长、分管院长、院长、审判委员会“五级”共同把关负责制度,要求合议庭每一名成员均需阅卷,并独立写出阅卷笔录,对被告人的罪轻罪重、是否属罪该死刑进行条分缕析的综合评判。制定了《死刑罪犯会见近亲属工作实施办法》,推动开展执行死刑前会见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