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滨海法院为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需要,决定在全院开展审判管理工作的培训活动。这次培训活动的内容既包括发改案件剖析、审判管理业务学习、研读市中院发改案件分析报告,同时邀请上级法院审管部门的负责同志进行审判管理知识讲座,并采取“三个措施”,狠抓审判管理工作,为新一年的审判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是深化认识,高度重视审判管理工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审判管理工作责任重大。审判管理工作具有“指挥棒”的作用,建立和实行科学的审判管理工作,将有益于广大法官树立正确的“案件质量观”和“审判业绩观”。法官想让自己办的案件得到好的评价,得到社会认可,就必须顺应和服从审判管理和质效考评,就要牢固树立质效意识,关注每一件案件的质量和效率,这样,就能使案件真正达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取得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双赢。

二是着力强化以院、庭长为主体的微观管理工作。院、庭长为主体的抓审判管理工作,是一种最有效、最实在的管理。不仅可以更好地了解全院、全庭的案件质量情况,而且通过对案件质量情况的分析,还能更好地找到解决审判工作中出现问题的有效方法和措施。所以,明确院、庭长的审判管理职责,落实责任,完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院、庭长开展审判管理的积极性,真正形成法院内部综合管理与微观管理互相促进、良性互动的良好态势。

三是求真务实,奖励严明,充分发挥审判管理工作的导向作用。审判管理工作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对审判工作的全面管理,客观公正的进行考评,为院领导审判决策和管理提供完整、详细的参考依据,同时还能更好地考察法官的工作业绩和办案能力,有利于法院选人和用人。所以,要完善业绩考评的兑现办法,客观公正的评价法官的工作业绩和办案能力,动真碰硬,该奖则奖,该罚则罚,真正做到奖罚分明,力求凸现考核工作的激励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