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新《破产法》实施以来,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合议庭法官指导破产清算组采取诉讼的方式清收企业债权。充分保障有关利益主体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截至2月底射阳法院已审结以破产清算组名义起诉清收债权的案件7件。

射阳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加强新《破产法》的学习与调研。新的《破产法》最大变化就是强调在进入破产程序后的审理程序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就是说破产债务人的实体争议要适用法院两审终审的原则。因此,在审判实践中,必须严格执行《破产法》的规定,改变过去对破产中的实体争议采取裁定的做法,告知有关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新《破产法》实施后,该庭审理破产案件合议庭法官快速指导破产清算组采取诉讼的方式清收企业债权,提高了审判公正性,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