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够将赃物卖个好价钱,同为老乡的刘某等三人打起了高档摩托车的主意,最终,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三人面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这起盗窃案件。

 

2010年,家住安徽的李某等三人先后来到南京江宁区某工厂打工。由于工资不高活又累,眼高手低的李某等三人便纷纷离开了工厂。失去了生活来源后,李某等三人在一起“谋划”了盗窃的勾当。为了使自己的犯罪行为不被人发现,20114月至5月期间,李某等三人携带液压钳、剪刀、活动扳手等作案工具,来到了邻近的句容市区伺机寻找目标下手,在该市华阳镇、经济开发区等地采取撬笼头锁、剪锁等手段盗窃作案7起,窃得雅马哈牌摩托车7辆,盗窃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33000余元。20116月,李某等三人被相继抓获归案,并退还了大部分赃款。

经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等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之手段,盗窃公民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于是依法判处李某等三人二年六个月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