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今年以来,张家港法院加大行政案件协调力度,严格把好撤诉关,确保行政案件案结事了。1-2月,该院共审结行政案件5起,通过及时协调当事人自愿撤诉4起,撤诉率达80%

  该院行政审判庭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深刻领会其精神,严格掌握准许原告撤诉的条件,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审理中充分发挥宣传、建议、协调和法律释明的作用,使得行政主体与相对人就行政纠纷协调解决,既化解了行政纠纷,又保护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今年审结的5起行政案件中4起案件通过及时协调得到了妥善处理,原告自愿申请撤诉,4起案件的平均审理时间仅为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