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为自觉接受监督,东台法院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坚持“关口向前,重心下移,惩防并举”的监督原则,畅通监督渠道,形成了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立体监督体系。

一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公开审判制度,对依法应该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吸纳群众旁听。借助新闻媒体、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审务公开窗口,将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标准、办案程序、《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以及干警违纪举报电话等,一一向社会公开,主动将法院的司法活动充分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二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采取多方位,多渠道联络措施,不断加强与人大机关及人大代表的联系。尽可能从人大代表中聘请党风廉政和行风监督员,主动征询意见、及时向人大汇报重大执法活动及审判大要案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判、视察法院工作,使人大对法院各项工作进行动态性和全方位的监督,做到人大监督无盲区。

三是依法接受检察院的监督。加强审判监督与纪检、检察的沟通和联络,共同配合做好监督工作。对检察院依法提起抗诉的案件,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实事求是地依法改判,对错误裁判进行司法补救。完善对企业破产案件的监督,实施阳光工程,主动邀请检察院介入破产案件进行监督,杜绝破产案件工作人员和利害关系人违法乱纪,增加审理破产案件和透明度。

四是大力加强自身监督。加强以审判管理办公室为主体的案件质量效率监督;加强以纪检监察室为主体的查处违法违纪监督;加强以政治处为主体的岗位目标考核监督;加强以信访办公室为主体的涉诉信访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