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法院:四着并举抓队伍建设
作者:单春华 发布时间:2008-02-25 浏览次数:759
本网盐城讯:近日,响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敦召集纪检、监察、政工、审管等部门负责人,主持召开队伍建设联席会议。会议分析了当前该院队伍建设的现状和考核工作运行态势,查找了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如何抓好新年度的队伍建设和考核工作进行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
一、加强教育。坚持正面引导,开展“为发展稳定争贡献活动”,会同县委政法委等部门,组织“响水十佳法官”评选,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树立和弘扬正面典型,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做到警钟常鸣,全年上党课6次,开展警示教育8次,人均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切实加强干警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筑牢广大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完善制度。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以省、市法院两个7号文件为依据,完善岗位目标考核责任制,量化细化考核标准。完善党风廉政考核责任制度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用制度规范干警的司法行为。
三、狠抓管理。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治警。加大督查力度。由纪检监察部门、政治处牵头,每月组织全面检查不少于二次,检查由院长或其他院领导带队,并抽调二至三名庭室负责人参加检查。发挥党风廉政监督员作用,全年邀请党风廉政监督员回访案件当事人活动4次,每次随机抽取10件案件或10名当事人为回访对象。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明查暗访,检查结果予以公布、通报,列入考核范围。
四、严格奖惩。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职”制,中层主要负责人对其部门干警违纪承担连带责任,予以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并与其表彰奖励、晋级晋职挂钩。坚持每月考核、季度考核、半年小结,全年总结的考核制度,严格查处奖惩兑现,违纪行为决不打和牌,以考核推进我院各项工作进位争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