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法院节前执结一起全国人大交办的涉诉上访老案
作者:庄建定 黄剑 华灵芾 发布时间:2008-02-25 浏览次数:598
本网无锡讯:“谢谢法官,谢谢法官,有了这笔钱,我们总算可以过一个开心年了!”接过尚有法官手心余温的执行款,孙某的眼眶红了,紧紧拉着执行法官的手,激动得语带哽咽。春节前夕,江阴法院妥善化解了一起全国人大交办的涉诉信访案件,上访人孙某及其家人拿到执行款后,连连感谢执行法官能赶在春节前执结案件,从而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2004年7月,江阴法院受理了孙某诉河北省某机动车辆交易中心、隆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该案经江阴法院、无锡中院两审后进入执行程序,其中生效判决书确定的隆某赔偿10万余元部分由江阴法院执行。该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孙某由于交通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要求尽快执行到位的愿望十分迫切,多次向执行法官询问案件情况,由于执行进度未达到其预期目标,孙某层层上访,并最终上访到全国人大。2005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孙某的信访材料转给无锡中院,无锡中院交由江阴法院办理;同时,无锡政法委和无锡中院对此案进行督办。
江阴法院对该案高度重视,选派经验丰富的法官执行此案,并由分管院长专门负责。执行中了解到,被执行人隆某退伍后不久即发生该起交通事故,落下终身残疾,发生事故后一直在家休养,其服兵役期间的经济补偿金8000元已用于其本人治疗,另无其他经济来源,根本没有履行能力。针对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经济都非常困难的现实情况,江阴认真制定执行方案,一方面耐心细致做好申请人的思想工作,以防止其继续上访;另一方面,执行干警纷纷慷慨解囊献爱心,为申请人筹集捐款三千余元帮助其暂时度过难关。此外,执行人员加大执行力度,深入被执行人所在村委调查,寻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并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最终在法院主持下,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于春节前夕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隆某亲戚代为履行部分执行款,法院也酌情发放了部分执行救助基金,共计支付申请人5.4万余元。至此,这起由全国人大交办,无锡政法委、无锡中院督办,历时三年多的上访老案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