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222,滨海法院妥善处理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因不满妻子提出离婚,公然在法庭内抢走妻子的恶性事件,成功解救出被抢走的原告张某,化解了纠纷,并对抢人者被告顾某处以罚款500元的处罚,收到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张某与丈夫顾某夫妻感情一直不和。20075月,其向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提出离婚,因惧于顾某的压力,撤回起诉。2008121,张某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滨海县人民法院大套法庭受理此案后,定于222开庭审理此案。上午开庭前,法庭内突然涌进二、三十人,将张某团团围住,并且不顾干警们阻止将张某抢走。大套法庭在随即赶到的法警大队配合下,迅速控制住为首的被告顾某。在庭长李运仁、主审法官审判员孙永光的教育感化下,被告顾某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极其后悔,打电话请人将原告张某送回法庭,并请求法院现场调解他与原告张某的婚姻纠纷案件。大套法庭抓住时机,对这起死亡婚姻进行耐心细致地调解,终于使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

鉴于被告顾某认错态度较好,加上原告张某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滨海法院遂对被告顾某作出以上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