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民俗 江阴法院采取三项措施开展新年执行
作者:志浩 建清 灵芾 发布时间:2008-02-22 浏览次数:627
本网无锡讯:年初一至元宵节是欢乐祥和、走亲访友的新年期,江阴法院执行工作充分尊重民俗,春节后一般不直接到居民家中和刚开门经营的单位执行,而是采取了三项措施,既保障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又尽力维持社会和谐。
一是采取电话执行,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心态,江阴法院普遍采取电话执行的方式,既不会让被执行人觉得新年被“催债”而心生反感,又起到了威慑作用。与此同时,江阴法院对一些年前表态节后就履行的被执行人进行及时的电话提示,敦促他们自觉履行。
二是进行财产查询,对有银行存款,车辆、房地产等有登记财产的执行案件,江阴法院执行干警迅速及时地到银行、房地产管理局等部门进行查询,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冻结、扣划、查封等措施,同时密切关注被执行人节日期间是否添置新的财产,以确保执行案件的顺利执结。
三是开展重点制裁,对一些群众反响大、特别是经公告仍然找不到被执行人的案件,坚持“发现就执行”的措施,以制裁“老赖”们长期逃避履行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