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26,宜兴法院的法官历经三个多月的努力,终于在年关岁末为140名外地民工讨回欠薪61万元,使他们在寒冬中度过了一个温暖的春节。

200711月初,数十名河南、安徽、四川籍民工找到宜兴法院张渚法庭,称工头罗某积欠他们四年的工资未付,现人逃在外,追讨无门,无奈之下只得寻求法院帮助解决。面对心急如焚的外地民工们,庭领导一面做好安抚劝慰工作,一面与当地镇党委、政府联系,并请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业务骨干为民工们提供法律援助。

经法庭了解,罗某承包建筑工地,从2004年至今已结欠民工工资150余万元,无其它可兑付资产,已外逃两个多月。在法庭与当地镇政府的多方调查下,发现罗某在当地几个施工的工厂尚有100万左右的工程款未结算。法庭立即向这些企业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他们停止支付罗某的工程款。法院领导对此案也高度重视,作出缓收诉讼费、先行审理的要求;在了解到所收款项不能全额支付民工工资时,又作出免收诉讼费的指示,确保优先支付民工工资。

法庭多次召开会议,详细讨论解决方案。但是1月下旬一场五十年不遇的大雪严重拖缓了案件进度。由于处在丘陵地带,地势陡峭,加上数十厘米厚的积雪,道路寸步难行。眼看时间一天天流逝,民工们的情绪越来越焦虑。为了群众利益,承办法官顶着大雪,在冰冻路滑的路面上驱车三个多小时赶至当地,遇到路面狭窄、湿滑,汽车无法通行,他们就徒步。经与各厂方多次协调,确定春节前将工程款付至法院帐户。

经过努力,各项工资款终于到帐,法院立即通知民工到庭兑付,61万元工资款终于赶在春节前有条不紊地送到了140名外地民工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