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新沂法院执行局法官利用春节期间在福建蹲守,为企业追回拖欠四年货款,让濒临破产的企业重现生机。219,当该企业负责人拿到最后一笔五十万元欠款时,激动地说:“法官春节都没能在家过为我们追回了货款,这下我们企业有救了”。

19984月,福建人张某与我市某农药生产企业签订供货合同,由该企业长期为其原材料。至20018月,双方结算张某欠该企业货款135万余元,张某与该企业订立还款协议,约定在20038月前还清。200311月张某因车祸死亡,在此之前仍有80余万货款未偿还,该企业多次找到张某家属王某要求偿还此款,但王某以该款系张某经手为由拒绝偿还,该企业因此濒临破产。20041月该企业来院起诉要求王某偿还下余欠款,后该案经我院调解,王某同意于200411月前还清。但到了履行期限时,其以种种理由拒绝履行义务,于是原告申请执行,执行法官经过调查,张某生前开办多家企业,每年收入上千万,张某死后企业由王某继续经营,且王某在泉州、武汉有多处房产、汽车,完全有能力偿还,但由于其常年在外经商,一直没能找到王某本人,2007129,执行干警获知王某今年回福建过春节,于是决定在福建蹲守,执行干警放弃与家人团聚的机会,在当地法院的协助下,终于在大年三十在王某家门口等到了刚从武汉赶回的王某,王某见无法抵赖,当时偿还欠款30万元,并保证在218前交清下余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