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邳州法院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出发,积极构建宽松、融洽的执法环境,截至21916年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全部协调结案,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今年以来,该院先后审理了邳州市公安消防大队申请执行该大队作出的消防行政处罚案件16件。去年,邳州市公安消防大队在例行消防检查中发现该市益强木业有限公司等数十家单位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有的厂房、住房未经过消防检验或验收不合格及擅自投入使用,有的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等。消防大队依法向上述单位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但上述单位未按期整改,消防大队依法作出停止使用并处以相应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决定生效后,消防大队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在审查过程中,办案法官耐心向被处罚单位宣传消防法律法规,讲明消防隐患可能引发的后果,促使被处罚单位自觉改正,并全部履行了处罚的款项,有效地保护了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