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新年伊始,阜宁法院为解决执行难问题,创新工作机制,建立五项新制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前两月,该院的执结率达94.4%。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将执行工作纳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范围。阜宁县综治办和阜宁法院联合下发文件,将执行工作纳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范围,充分发挥综治各成员单位的综合优势、综治基层组织群防群治的网络优势和领导责任制的激励约束优势,进一步推动执行难问题的解决。

二、是探索建立办理拒不执行裁判罪的长效办案机制。为解决执行难问题,在县政法委的领导下,阜宁法院与县公安分局、县检察院加强联系,多次沟通,初步形成了办理拒不执行裁判罪的长效办案机制

三是执行案件承办人更换制度。阜宁法院在全市法院率先推出执行案件承办人更换制度,当事人认为执行人员存在消极执行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换承办人的,可向法院提出更换承办人的申请。

四是建立解决涉及职工工资和农民工劳务费案件的“绿色通道”,快执快结。春节前后,为农民工追回拖欠的工资近百万元。

五是积极推行执行救助制度,建立执行救助联系人制度。为提高执行救助工作的效率,该院加强与县委政委、县民政局的联系沟通,建立了执行救助联系人制度,使得被救助人能够尽快的得到救助,解决其实际困难,缓解社会矛盾。